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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违规行为的处理

考生如有考试违纪行为,应停止考试并退出考场,试卷由监考人员立即收回。监考人员在试卷及考生名单中标记“违纪”字样,该生该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计,考试结束后视情节报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运行中心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考试作弊行为,应停止考试,试卷由监考人员立即收回。监考人员应保留考生的作弊证据,令其退出考场,并在试卷及考生名单中标记“作弊” 字样,该生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如在考试结束后认定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该生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由监考人员或任课教师提供相关材料报送学院教务运行中心。  

考生有违规行为的,由监考人员在《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意见表》上填写违规情况,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名后,由监考人员将《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意见表》及相关违规资料报送学院教务运行中心。 

有所列行为、需要给予有效制止或者核对事实等情形的,可以根据情节报送学院教务运行中心处理。 

考生违规材料自考试结束后(或发现违规事实后)2个工作日内报学院教务运行中心,由教务运行中心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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