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广大学生认真学习,努力进取,积极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设立“远方”奖学金。
一、“远方”奖学金的设置
奖学金分为 “单项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两类。
二、“远方”奖学金的申请对象
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三、“远方”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按照教学计划完成该学年的全部课程,成绩优秀;
2、在学院学习期间获得市级、校级荣誉称号,在班级工作、集体活动、社会公益、见义勇为等方面有良好表现;
3、该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无重考(缓考)课程,未受过违纪处分。
四、“远方”奖学金的额度
(一) 单项奖学金
分为热心公益奖、创新创业奖,奖金为 1000 元,全年不超过 20 个名额。
(二) 优秀奖学金
分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 1000 元,二等奖 500 元,三等奖 200 元。
每学年按照届别专业进行评选,名额不低于本专业在籍学生数的 10%,其中一等奖占本专业人数的 1%,二等奖占本专业人数的 3%,三等奖占本专业人数的 6%。优秀奖学金本部和学习中心分开评选。
五、申请和评审程序
(一)按学年网上申请春、秋季学期“远方”奖学金。
(二)单项奖学金、优秀奖学金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评选,并报“远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公示。
(三)学院颁发奖学金证书,授予奖学金,有关材料归入获奖学生成绩档案。
注:获得该学年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不可同时获得优秀奖学金。
六、特别说明
本办法由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如有相关调整,请按照学院最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