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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是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效果的综合考核方法,也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手段。为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规范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和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中的经管类专业指工商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会计学、金融学等专业,工科类专业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船舶与海洋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英语类专业指英语(商务)专业,艺术类专业指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 

 

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 

(一)根据教学计划,毕业论文(设计)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 10 个学分左右。毕业论文(设计)启动时间根据学院的学期安排和具体情况决定。 

(二)学院统一安排本科应届毕业班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学生无需申请;本科历届生,对论文成绩不满意者或者论文最终成绩为“不及格”者,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毕业论文(设计)重新写作,并缴纳重新写作费用。 

(三)学院默认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不答辩,需要参加答辩者,必须按规定时间在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等级方可毕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及以上等级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三)成绩评定要求

1.选题新颖,结合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实际;

2.与导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导师请教,接受导师的指导;

3.观点明确,资料翔实,图文并茂,论据充分有力;

4.文字通顺,结构合理,层次清楚;

5.在理论或应用方面有一定创新或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6.毕业论文排版规范,符合学院格式要求;

7.答辩过程中,陈述流利,问题回答正确;

(四)成绩不及格

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不及格”: 

1.选题宽泛,或没有现实意义;

2.没有主动与导师保持密切联系,未及时接受导师的指导;

3.未及时在系统内提交提纲、初稿或定稿;

4.存在由他人代写等作弊行为;

5.毕业论文(设计)格式不符合要求;

6.正文字数不符合“及格”及以上的规定要求;

7.正文中单篇文献引用字符数或累计文献引用比例不符合“及格”及以上的规定要求; 

8.被抽查答辩,但未按要求前来答辩者;

9.结构不合理,层次不清楚,文字不通顺。

(五)审查成绩

审查成绩分为审查通过和审查未通过两个等级。 

1.论文的格式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及格”及以上的规定要求,则毕业论文(设计)审查成绩为“未通过”,否则为“通过”。 2.正文字数、正文中单篇文献引用字数、正文中累计文献引用比例三项项不符合“及格”及以上的规定要求,则毕业论文(设计)审查成绩为“未通过”,否则为 “通过”。 

(六)导师成绩与答辩成绩

导师根据学生写作情况,对学生定稿评分。 

申请答辩、抽查答辩学生须按学院要求参加论文(设计)答辩。未申请答辩,或已申请答辩但放弃者,无答辩成绩。 

毕业论文(设计)的导师成绩及答辩成绩均按百分制给定,100-90 分为优,89-80 为良,

79-70 为中,69-60 为及格,59 及以下为不及格。

(七)成绩确定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确定顺序如下: 

1.若审查未通过,可进行一次毕业论文(设计)修改,但修改后论文(设计)成绩最高为“及格”;修改后论文(设计)仍未通过审查者,论文(设计)最终成绩为“不及格”。 

2. 若审查通过,参加过答辩,且正文字数符合“良”及以上的规定要求,则论文(设计)成绩由导师评定成绩(40%)与答辩成绩(60%)组成;若审查通过,参加过答辩,但正文字数不符合“良”及以上的规定要求,则论文(设计)最终成绩最高为“中”。 

3. 若审查通过,但未参加答辩,则导师评定成绩为论文(设计)最终成绩,最高为“中”。

 

三、工科、艺术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要求 

1. 工科类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应包括2个部分:毕业设计部分和毕业论文部分。毕业设计部分要求根据所选课题的应用背景,进行需求分析、系统方案设计、系统功能实现、系统运行调试等毕业设计工作。毕业设计要求体现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 

毕业论文部分要求根据所选课题撰写论文,内容通常包括:应用背景、需求分析、系统分析设计(模块划分)、系统功能(模块)实现、系统测试与验证等,论文内容应涵盖对毕业设计部分工作的文字描述。毕业论文要求结构合理,条理清晰,图文并茂,有一定的自我见解。 

2. 工科类涉及软件开发的毕业论文,其源程序代码清单应作为论文的附件附在文后,而不应作为论文正文的组成部分。论文正文中仅应包含用来说明程序设计、实现方法的少量源程序代码模块。作为论文附件的源程序代码清单一般不应超过 10 页,若过长则可仅选取连续的前 10 页。 

3. 艺术类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应包括2个部分:毕业设计、毕业设计说明。

毕业设计部分要求根据所选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设计,包括方案发展过程、图表、制图、效果图(模型或实物制作)等,3 张KT 版(1 张内容为设计流程,其余2张为完整的设计方案),按统一版面设计彩色打印,制作展板及一套完整的设计手册。 

毕业设计说明部分要求根据所做的毕业设计,内容通常包括:调查或论证分析、调查表、分析图、图片及各种表格或其他关于设计内容的说明文字。毕业设计要求紧扣设计主题,体现创新性,文理清晰,内容详实,有一定自我见解。 

在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时,必须提交含有设计内容和论文内容的光盘一份。 

4. 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独立自主完成。工科类专业要求每位同学各自独立完成不同的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内容。艺术类专业要求每位同学各自独立完成不同的论文内容和一整套设计(作品)的最终版面。 

 

四、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程序 

(一)动员阶段

1.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动员讲座;

2.网上提交答辩申请;不提交答辩申请者系统默认不答辩;

3.通过学院主页论文园地,了解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等有关要求;

4.查阅学术期刊中的文献以及收集新的数据资料;

5.征询导师意见,进行选题;

6.详细记录资料的来源(包括作者、期刊名、文章题目、出版单位、时间、页码等)。

(二)提纲阶段

1.根据学院公布的指导教师联系方式,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确认导师;

2.结合自己的工作、自己熟悉的领域、自己的兴趣、职业发展等进行选题;

3.与导师密切联系,并认真对待导师提出的修改意见,在导师指导下确定提纲。在写作过程中,允许提纲有所变动,但只有获得导师认可后才可在系统里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提纲。 

(三)初稿阶段

1.按照学院要求的论文格式撰写初稿

2.根据提纲撰写初稿,并在系统里提交;

3.在初稿写作过程中,提纲和结构会有所改动或调整,因此,要与导师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向导师请教、沟通,接受导师的指导。 

(四)定稿阶段

1.按照导师的意见及时认真修改毕业论文(设计);

2.按照学院格式要求排版、定稿;

3.学生应该按照导师要求及时提交定稿,并在第一时间按照导师意见修改定稿;

4.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务必于毕业论文定稿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在论文系统提交最终定稿。 

(五)审查阶段

学院组织独立的毕业论文(设计)审查小组,对全部毕业论文(设计)定稿逐一审审查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审查包括格式审查和内容审查:论文的格式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及格”及以上的规定要求,则毕业论文(设计)审查成绩为“未通过”,否则为“通过”;论文的内容中,正文字数、正文单篇文献引用字符数、正文累计文献引用比例三项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及格”及以上的规定要求,则毕业论文(设计)定稿的审查成绩为“未通过”,否则为 “通过”。 

未通过第一阶段审查者,需在规定时间继续修改论文(设计),然后接受第二阶段审查:审查成绩为“未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不及格;否则为“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及格。 

(六)答辩阶段

1. 为检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写作质量,学院可抽查部分未提交答辩申请的学生

参加论文(设计)答辩。被抽查选中的学生,必须按要求参加答辩,否则论文(设计)成绩为不及格。 

2.申请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抽查答辩同学须提交两份 A4 纸打印书面装订稿,且按格式要求顺序装订。 

3. 参加答辩的学生应熟悉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及相关专业知识。答辩小组一般由 2-3位成员组成。答辩者用 3-5 分钟脱稿陈述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之后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 

 

五、毕业论文(设计)格式 

毕业论文(设计)应该包括封面、毕业论文(设计)声明、中文摘要(含论文中文题目)、英文摘要(ABSTRACT,含论文英文题目)、目录、正文(绪论(引言)、主体、结束语)、参考文献、致谢等部分。 

毕业论文(设计)应认真参照《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和学院《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格式模板》要求进行排版。 

 

六、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一)各专业答辩小组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候选名单;

(二)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候选名单进行审核;

(三)经网上公示后,学院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予以确认。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将在论文系统内全文公示,但涉及保密内容的除外。如发生著作权纠纷,则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毕业论文(设计)复议 

(一)毕业论文(设计)复议是指学生本人对毕业论文(设计)审查成绩、最终成绩等有异议要求复议或被他人检举或其他对毕业论文(设计)有异议的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复议需在成绩公布之后学院规定复议时间内提出。 

(二)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八、毕业论文(设计)说明 

(一)本暂行办法由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以上未尽事宜,由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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